2015年10月29日 紀曉風 獨眼香江

月入2.5萬研納標時 憂減薪遷就OT

標準工時委員會「時日無多」,明年4月任期完結後就「散會」,但勞資雙方仍存在鴻溝,早前6名勞方代表更揚言,若無確實標準工時方案,將會退出委員會。委員會昨日進行第十六次會議後,主席梁智鴻宣布,新增研究「月薪2.5萬元以下、每周工時44小時、超時補水1.5倍」對經濟的影響。

有經濟學者認為,關於標準工時的經濟研究意義不大,因實施後的經濟影響不一定符合預期。

政府經濟顧問今年9月曾羅列出27個不同標準工時的假設情景,對經濟最受影響的,是假設保障月薪1.5萬元以下僱員、標準工時線劃於44小時、超時補水1.5倍,將會令每年薪酬成本增加103.8億元。

勞資達4原則性共識

標準工時委員會主席梁智鴻昨於會後宣布,在27個假設情景外,再新增研究「月薪2.5萬元以下、每周工時44小時、超時補水1.5倍」帶來的經濟影響,因為新增此項,才夠涵蓋全港50%打工仔。

他指出,勞資雙方在會上至少有4個原則性共識,包括協助議價能力低的工種、不能一刀切、需立法規管、合約需列明工時及超時補水金額。

6名勞方委員早前表明,不能接受在合約以「合約工時」取代「標準工時」,揚言今年底進行第二輪諮詢時,如無實質方案,會考慮退出委員會。

勞方代表吳秋北會後說︰「若情況不理想,令我們非常失望的話,不排除有這個(退出)可能。」

另一勞方代表王少嫺表示,增設研究月薪2.5萬元工資線,雖是昨天由梁智鴻主動提出,但這是勞方多個月前已經說明的要求,會上「資方雖然無反對,但亦不同意」。

王少嫺又指出,就算為合約工時立法,勞方仍然認為不足夠,「合約寫工作20小時或16小時也沒有用,我們要求是有一個標準的工時可以作為參考。」

勞方委員梁籌庭堅持要為標準工時立法,才能給勞工保障,但他估計,要令資方代表贊成為標準工時立法,仍有相當難度。

(節錄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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